第十一章 一首小诗
“理查德,你怎么突然回家了,今天不用上班的吗?” 奎恩买完书回来,一打开门,就看到妹妹邦妮诧异的盯着他。邦妮刚刚从艾丽莎小姐的舞会上回来,忙活了一夜的她,漂亮的小脸上还带着浓浓的疲倦。 听到邦妮的疑问,奎恩笑了笑,就给她讲了自己的打算。 邦妮一听,可爱的小眉头顿时就皱了起来,她叹了口气,有些无奈的说道,“笨蛋哥哥,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都不和我们商量一下,现在就把工作辞掉了,要是面试失败了怎么办?到时候,再想回去上班的话,约瑟夫这个吝啬鬼肯定会狠狠奚落你,还要痛宰你一顿的!” 邦妮这小丫头,才十四岁,思想却成熟的很,活脱脱一个小大人的模样,还别说,她想的还挺周到的。 不过,奎恩心底也有自己的打算。 他很早就想辞掉那份该死的钟表店工作了,这项工作实在是太过于耗费时间,这将会成为他以后学习奥术的巨大阻碍。 更重要的是,这几天奎恩真的很忙,他必须抓紧时间,尽快准备好一些对付魔法陷阱的东西,然后进入尤里的隐秘实验室。 之所以这么着急,那是因为奎恩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尤里这个菜鸟奥术师死了,他饲养的那头弗萨尔秃鹫,已经两天没有人喂食了,这种猛禽虽然习惯食腐,但是如果饿得不行了,他们也会袭击活人的。 等到这家伙从隐秘实验室钻出来,袭击了居民,引来了治愈教会的人,这个隐秘实验室的东西,奎恩就一点也拿不到了。 所以,奎恩准备今天白天赶紧准备好一些对付奥术陷阱的东西,晚上就进那个隐秘实验室探索一番。 这样想着,奎恩走过去揉了揉邦妮柔顺的秀发,一边安慰的说道,“小邦妮,你放心吧,我自己心底有数。” “你心底有数?” 邦妮无奈的看了他一眼,显然内心很是不相信他,只是沉重的叹了口气,居然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显然她觉得奎恩很不靠谱。 不过,邦妮这么一个矮矮的小萝莉做出这种成熟表情来,只会让人觉得可爱了,能萌的人一脸血。 奎恩爱怜的掐了掐她的脸蛋,没有继续解释这个问题,而是赶紧把她哄去睡觉了。 这丫头昨晚在舞会上帮忙,忙活了一晚上,现在肯定很累了。 在奎恩的强势下,邦妮才终于有了点十四岁小丫头的样子,她乖乖的躺在床上,盖上满是补丁的小被子,很快就沉入了梦乡。 奎恩给她掖好被子,正转身准备出去,却是突然注意到,这小丫头的床头柜上,放着一页麻纸,上面用娟秀的字体,涂涂改改的写着几行未完成的诗句。 诗的题目叫,再见,诺顿庄园,内容是这样的:沐浴着清晨的风,我离开了诺顿庄园,一切都湿润又清冷,就像一个梦…… 诺顿庄园,是艾丽莎小姐的家,也是诗人舞会举办的地方。 这首小诗应该是邦妮写的自己早上离开庄园回家路上的见闻,不得不说,小诗非常稚嫩,不过邦妮只是个十四岁的小丫头,还是第一次写,这已经很不错了。 奎恩想了一下,发现小丫头还在熟睡,就悄悄拿起笔,模仿着她的笔迹,在麻纸上写道,“再别诺顿庄园。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玛尔河畔的金柳,是朝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这首近代诗,主要靠着意象和意境给人带来美的感受,最重要的是用词浅显、简单,十分口语化,即便是邦妮这样没有怎么学习深奥书面语的人,写出来也并不显得突兀。 而且,奎恩没有将整首再别康桥都改出来,仅仅是写了前面几句而已,对于一个初学小丫头来说,能写出几句精彩的句子,已经很了不起了,直接就是一首完整的诗歌,未免太过分了些。 小心的把麻纸放回了原位,奎恩心虚的瞅了瞅还在熟睡的邦妮,悄悄离开了她的卧室。 出了卧室之后,奎恩换了一身带着兜帽的衣服,再次悄然出门,朝着市场街区走去。 他已经从一些低级的雇佣兵嘴巴里,打听到了对付奥术陷阱,最为常用的一些手段。 有些手段,他现在根本无法使用,但是也有一种方法很简单,也很适合他。 据说,某些奥术师如果发现了古代的遗迹,就会雇佣一些不会奥术的亡命徒,跟着他们一起去探索,那些亡命徒往往冲刺在前,触发那些机关陷阱,他们在后面会用奥术,帮助那些亡命徒解除危险。 不过,现实是,很多情况下,奥术师根本反应不过来,那些亡命徒总是死伤惨重。一些古代遗迹里面的机关和陷阱太危险了。 特别是在一些矮人遗迹之中,某些蒸汽机械类陷阱,甚至没有一丝奥术的气息,让人防不胜防。 现在奎恩的打算,就是购买一些小动物,然后用这些小家伙的命,去帮助自己触发奥术陷阱。 这个方法,可能对于一些高级的奥术陷阱并没有用处,但是考虑到那尤里只是个奥术初学者,他布置的奥术陷阱不应该很强才对。 这个法门,不出意外是可以奏效的。 在市场里面逛了一圈之后,奎恩来到了一个贩卖兔子的老头面前,本来呢,买老鼠来进行试验是最合适的。 据说在奥术实验中,老鼠和人的反应有很大程度上的相似性。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小白鼠也一样被纳入了奥术物品,属于教会的监管范围之内,奎恩不想冒险让自己进入守夜人的视线。 最终,一番讨价还价,奎恩买下了六只兔子。 这些兔子没办法带回家,奎恩只好将兔笼用黑布包起来,带到了低语之森附近的隐秘山洞里面。 提着兔笼前往低语之森,这略微有些显眼,奎恩却是想出来了一个掩饰的办法,除了装着兔子的笼子之外,他又买了几个空的兔笼,一起提着,这些空的兔笼没有用黑布遮掩。 这样子,好一些路过的人,都以为奎恩是一位捕兔人。 安排好了这些兔子,奎恩又在森林里呆了一两个小时,这才慢慢的朝家里面赶。 一路无话,回家之后,他这才有空拿起刚刚买的歌剧基础这本书,读了起来。 读完这本薄薄的书册之后,他总算对这个世界的歌剧,有了一定的了解。 歌剧,是一种完全用音乐和歌唱的方式来表达剧情的戏剧,同时歌剧也是聚集音乐、表演和舞蹈于一体的复杂艺术。 这一点倒是和另一个世界没有什么区别。 而且,这里的歌剧内容也比较的单调,只有正剧,喜剧什么的是没有的。 歌剧表演的题材,也非常严肃,基本上都是宗教故事,什么月神如何拯救人类,或者是某位大人物,圣光祭祀之类的成长史。 而且,歌剧演变而来的音乐剧也没有,有相似性的话剧也没有。 总的来说,这个世界的歌剧还处于非常原始的阶段,不过虽然是如此,歌剧也已经抓住了广大中产阶级和贵族们的心。 在百老汇大街,每天晚上各大剧院,只要有歌剧上演,那就绝对是座无虚席。 中产阶级们坐在下面的圆环座位上,贵族们则是拥有特殊的贵宾包间,不过,无论坐在哪里,他们都在尽情的享受歌剧的乐趣。 当然,在百老汇大街,不仅仅是剧院十分火爆,这里的传统项目,马戏团表演,也一样引人注目,什么侏儒与美女,双头佳丽与有翼蛇等等,都是市民们津津乐道的人气节目。 现在的人们对新鲜的事物,猎奇的事物,接受度非常高,努力的想要睁开双眼了解这个世界。 不过,这马戏团的事,就不是奎恩现在需要关心的了。 对这个世界歌剧的现状有了一些了解之后,奎恩顿时越发胸有成竹起来,他可是拥有另一个世界歌剧几百年的发展经验,这一次的面试,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可以拿下! 大概了解了歌剧的现状之后,奎恩就躺在床上,继续看那一本关于飞猫红热病的书籍来。 虽然,这本书他已经看过了两三次了,但是这是他得到的第一本,真正的奥术类书籍,其中很多和奥术有关的内容,都让他非常感兴趣,有些着迷。 而且这本书中的一些奥术研究方法,都十分经典,值得他认真学习。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很快就到了中午,奎恩听到隔壁妹妹的房间里传来了起床的声音,接着没有过多久,他的房门就被推开了,还带着一些睡容的邦妮,手里拿着那张麻纸,一脸惊疑的看着奎恩。 “理查德,这纸上的诗歌,是你写的?” 奎恩眨了眨眼睛,“什么诗歌,我怎么可能会写诗?你睡糊涂了?” 见到奎恩这样惊讶,邦妮也呆住了,她狐疑的盯着奎恩,“你真的没有动过我的纸和笔?” “你在说什么呀?” 奎恩好奇从她的小手里面,把那张麻纸拿了过来,低头一看,慢慢的念了起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 “噢!邦妮,我的好妹妹,你真是个天才,居然能写出这样的诗歌来!这诗,不比机械鸟之死差啊!” 奎恩夸张的大叫了起来。 邦妮被他夸的俏脸通红了起来,她嗫嚅道,“可是,这诗好像不是我写的……” “这不就是你的笔迹吗?你是不是熬了一夜,早上太累了,神思有些恍惚,连自己写的诗都给忘了?” 奎恩担心的摸了摸她的额头。 邦妮有些呆住了,“是这样吗?” “噢,我明白了,写诗总是需要灵感的,你一定是在神思恍惚之中有了超凡的灵感,这才写下了这样绝妙的诗句来!结果这灵感太费脑力了,以至于你睡了一觉后,连自己写了什么都忘了!” 奎恩一副想到了什么的样子。 邦妮毕竟是个小孩,即便以后可能会有所怀疑,但现在这个时候确实是懵了,只感觉似乎哥哥说的也有点道理。 这么说,这几句唯美的句子,真的是自己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