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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服饵辟谷,嗑药修仙


                        “统摄万方灵机?”
    白启紧盯着那行字,张开五指虚虚抓握,好似想要感受有东西从掌缝溜走
    “这要怎么做到?灵机不就是山川湖海,日月星辰,一应自然散发的至精至粹之气么?按照书上说的,形质渺茫,无而生有,如虚如空。
    竟能全被……收归为龙庭所有?手段真是可怖,怪不得可以终结千年道丧,君临赤县神州!”
    看书的确能够极大地增长见识,原本许多困惑之处,而今都迎刃而解。
    “如果龙庭掌握着全天下的灵机变化,能够随意支配调取,黑河县的收税、征丁,乃至于官府衙门形同虚设,确实好像没啥大不了。
    因为命脉始终紧紧地攥在手里,地方上再怎么放权出去,也影响不到大局。”
    白启又埋头看了一阵,等到烛火有些昏暗了,才放下那本近乎野史的《通行散记》。
    他总结了一下,刀伯所说的道官册封,类似于上辈子的考编。
    得到龙庭授予的“名位”,就能合理合法的吞吐灵机,享受高人一等的修炼待遇,平日坐镇于各大府城、郡城,只遵照圣旨的差遣。
    仙师则更加不受拘束,因为本身就出自大宗门,行走天下无不方便。
    倘若是真传、圣子之类,还有先斩后奏,生杀予夺之威权。
    “三籍之首!不愧是龙庭钦定的,人上人!”
    白启啧啧两声,相比之下黑河县当真算不得大地方。
    纵有鱼栏、柴市、火窑,加上武行盘踞,也只是小打小闹。
    想必对于那些名列三籍,眼高于顶的仙师道官来说。
    这里的一切皆似蝼蚁尘埃,不值得投以半分目光。
    “眼界可以放长远,但做事还得脚踏实地。
    大鹏展翅九万里之前,也得乖乖窝在低矮山丘吃虫子。”
    白启没什么气馁念头,伸个懒腰,舒展筋骨,专门挑选一本讲述“道艺炼神”的古书。
    “道艺之所以难在入门,比习武练功更加苛刻,除了龙庭统摄万方灵机,缺乏条件外,还在于外物要求繁多琐碎,耗费财力远远超出武艺之途。
    因为天地环境大变,无法再像原来那样,安心打坐练气即可,进而衍生出另外一条路,便是服饵补形,辟谷不食。”
    他有识文断字的技艺加持,一目十行看书极快,越瞧越觉得惊诧。
    道艺之起步,首重服饵。
    这一关,乃是秉承“以形补形、摄食炼精”之理念。
    从天地之凡物,采集长生之真气,让**凡胎逐渐蜕变。
    最开始用性质温和的木石药草,调和五脏六腑;
    再吞服丹砂钟乳,以灵机炼化。
    
            
                        等到脏腑肠胃渐能消磨硬物,就可以升级为铅汞金玉。
    只吃这些东西,如同人食酒肉饭菜。
    做到七日、十五日、乃至一月不沾水米。
    便是第一境,服饵辟谷大成。
    再进行下一步,入定抱胎,孕育精血本源!
    “……简直是嗑药流修仙,极度重氪玩法!
    感觉家底低于个十几万两,没点日进斗金的财路,完全不配沾边!
    相比之下,练功药浴那点儿花销,简直是物美价廉,少的可怜。
    跟我想象中的修仙,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白启嘴角扯动,忍不住腹诽,这帮仙师道官玩的忒高端了。
    不过仔细琢磨过后,又觉得是无奈之举。
    “说到底,仍是道丧之祸波及广大,灵气失序,如潮急退。
    这本书里提到,以前的修士待在洞府里打坐练气,每日都能有进益,还有‘灵石’这种奢侈之物,用于自身修炼,放在现在,根本无法想象。”
    亏得白启还以为,老刀说道艺入门,修成不易,是有啥五行灵根之类的资质限制。
    没想到单纯就是暗示自个儿太穷,趁早熄了心思。
    “道术,方术,常以秘文编纂成书,若不得其门,大字难识。
    也有天生体质特殊之人,可以感应当中的灵性,大概洞悉内容含义。
    比如那种“阴阳眼”的灵童,或者与草木精怪沟通的赤子之心,看来阿弟就是这种了。
    如果不认识秘文,也没有这方面的资质。
    通常以心头血、指尖血刺激,可起到作用。”
    白启略微松了口气,阿弟晓得黄纸上的方术秘文,用书里的解释,乃是魂魄敏感,心思纯净,故而容易感知周边细微变化。
    像上辈子能开阴阳眼的灵童,他们因着出生年月份的特殊,或者其他原因,可以洞见幽微,也就是俗称的“看到鬼”。
    至于王癞子学得会制饵的手艺,靠得多半便是心头血、指尖血这种笨法子了。
    “我还以为阿弟是什么盖世天骄,修仙奇才……日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让我也好享享清福。”
    白启玩笑似的想道,合上书封。
    眼瞅着外头天色已经漆黑,念及阿弟还在家里等着,遂欲起身出门。
    他眸光一闪,唤出墨箓。
    【技艺识文断字(小成)】
    
            
                        【进度695/800】
    【效用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触类旁通,渐有所成】
    “看书增进见识,还有助于技艺提升。”
    白启挑了几本涉及风土人情、野史轶闻的杂书,问过刀伯得到允许,就离开通文馆。
    顺道在脚店用荷叶打包些熟食,踩着夜色回到二仙桥的那栋宅子。
    ……
    ……
    堆金街,杨宅。
    长街上的灵棚已经撤掉,茶师傅领完赏钱,带着吹吹打打的一众人走干净。
    呜呜冷风卷过纸钱,家中老仆弯腰打着灯笼巡夜,照看门户是否栓好,免得贼人偷摸进来。
    他脚步蹒跚,不甚利落,好像跛子一瘸一拐。
    “不晓得灶头是否还热着,弄一碗肉粥给猛爷送去,他都好些天没进过水米了。”
    老仆名叫“忠叔”,曾是大田湾的乡民,因为认识几个字,常跟着货船跑单帮。
    结果正巧赶上十年前最为猖獗的那窝水贼反天刀,险些被砍死。
    人在黑水河泡了两天两夜才捡回半条命,从此落下病根,成了老寒腿。
    忠叔本想着回去报信,没料到附近村落早被洗劫一空,屋子也给一把火烧个干净。
    没了婆娘、田产,他只能卖身进鱼栏当杂役帮工。
    幸好有猛爷额外照顾,带在身边做事,混得三餐饱饭。
    “泉哥儿也算我看着长大,认字念书都是我教的,却被妖鱼叼走吃了,老天爷真心狠,让猛爷白发人送黑发人。”
    许是上了年纪,忠叔最近总会想起以前,自家婆娘挺着大肚子靠在门口,啥也不说,弯着眼睛笑意浅浅。
    “唉,狗屁的世道,好人都没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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