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洞中打怪得宝 往返两个世界
第97章洞中打怪得宝往返两个世界 这时,太乙真人传声进入洞中,说了一遍在这乾元山金光洞内,二人闭关三日的注意事项…… 最后,太乙真人又教了哪吒李三和苏妲己二人打坐修炼的法门…… “吱呀呀……”洞门缓缓地关上了。 乾元山金光洞内,依然金光大盛,并没有想象中那般伸手不见五指式的黑暗。 哪吒李三拉着苏妲己的小手,在洞中四下张望着,这里简直比他之前去过的石矶娘娘的白骨洞内,还要大上两三倍。 而这洞内,之所以关上了洞门,依然还如此的金光灿烂,哪吒李三也找到了原因。 就是因为,这金光洞的整个洞内的石壁都在散发着幽幽的金光。 数以亿计的金色微光,汇聚在了一起了,就堪比白昼一般了。 “叮!”系统那中性的声音,在哪吒李三的脑海里响起:“恭喜宿主,完成了把苏妲己带进金光洞中修炼的任务。本系统奖励给宿主200点快速穿越值,请宿主查收。” 哪吒李三立即用意念打开了自己的系统面板。果然,他看到了自己的快速穿越值,已经积累到了3300点了。 这自然让他好开心。 “叮。”系统的声音又哪吒李三的脑海里响起: “本系统发布最新任务,请宿主找到这金光洞洞内的灵气源地,进行打坐修炼。完成任务,奖励给宿主100点快速穿越值。” 哪吒李三很愉快地接收了任务。本来自己和苏妲己进入这里,不就是为了巩固根基,并能提高自己的和小师妹的修为吗? 哪吒李三拉着苏妲己的小手手,自己这个系统真是想人之所想的啊! “大师兄。”手里拎着太阿宝剑的苏妲己,四下张望,惊叹道:“洞,好深啊!” “嗯。”哪吒瞧了眼仙子般漂亮的苏妲己,感同身受地点点头,说道:“真的好深啊!” 聪慧的苏妲己,俏脸微红,柔声问道:“大师兄,我们在这里打坐修炼吗?” “不。咱们俩再往前走一走吧。”哪吒李三说道。 “嗯!”苏妲己,微微颔首,答应道。 哪吒李三拉着苏妲己的小手,在这洞中搜寻着灵气源地。 走过一段狭长的中巾小路,哪怕狭小到只能一人可过,上下左右的岩壁依然金光四射。 哪吒李三也拉着苏妲己的小手,生怕在这洞中遇到危险。 当然,在哪吒李三的提醒下,他和苏妲己也都用另一只手握着兵器。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在这洞中,师父太乙真人故意设置了什么机关暗器,或放进去了什么守护金光洞的灵兽呢? 毕竟,这种套路,两世为人的他,在网络小说中还是会经常看到的。 好不容易走了数十米狭窄的岩洞通道,突然看到里面,豁然开朗了。 只见前面那里,大约有两间房子那么大的岩洞,也是金光灿灿的。 哪吒李三心里吐槽:“怪不得这叫金光洞呢,从进入洞中开始,哪都是金光灿灿的,这是要晃瞎双眼的节奏啊! 哪吒李三正想着呢,突然间,一条金黄色的巨蟒,平地而起,将哪吒李三和苏妲己紧紧地缠勒在了一起。 “啊!”苏妲己吓得惊叫不已。 而哪吒李三反应得却很平静,因为他感知到,正在死死地勒紧着他俩的这条黄金巨蟒,并不是真的蟒蛇。 他没有感觉出来这条巨蟒身体的生命气息,反而感觉到了它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比较强的灵气。 这就是像在恐龙模型园里面的那些展品恐龙,即使做得栩栩如生,甚至能叫能动,但是,它终究是个物件而已。 而现在,以哪吒李三现在的修为境界,他是能感觉到这条黄金巨蟒是没有生命的。 哪吒李三也用脑子分析了下,那么看重自己的师父太乙真人,当然不会再害自己的。 这应该是师父布的法术,或是点化了某物,化成的这条二十来米长、单臂都环抱不了的黄金巨蟒。 “嗤嗤嗤……” 黄金巨蟒吐露着巨大的信子,张开了巨大无比的蛇嘴,就要吐哪吒李三和苏妲己。 因为,哪吒李三和苏妲己几乎是并立相对着,被这条黄金巨蟒给缠勒在了一起的。 所以,哪吒李三能看到,小师妹苏妲己现在已经吓得全身剧烈地抖动着,因被吓得呼吸急促,她的胸口下下起伏的非常厉害…… 哪吒李三为何没有立即出手,关键是,他也感觉出这条黄金巨蟒的攻击性应该不会太强。 这条巨蟒,还是留给修为尚低的小师妹苏妲己去吧! 自己总不能无时无刻地都在苏妲己的身边保护她吧? 而,这次进入乾元山金光洞内,师父都说了是为了稳固根基,然后有机缘的话,再提升修为。 现在,这条黄金巨蟒由自己打死它,自然很容易。但是,对自己的提升根本不多。而,若是由自己这位小师妹去打死这条黄金巨蟒蟒,她不但可以得到巩固新提升的境界,而且,还可以克服心里上那种胆怯的障碍。 想到这里,哪吒李三倒做被这条黄金巨蟒给吓得要命的样子,一闭双眼,一下子就晕倒在了绝世美女苏妲己的怀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