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赶到了
以罗宾的脚力,从小猪们的山谷前往约克村,确实只需要一天就够了。而且是最多只要一天,少的话,说不定大半天也够了。 但他这个路程与时间估算,并不完全痽确,也很难做到精确,毕竟他在此之前,还从没自己走过,一切都是靠之前大灰狼的描述来算的。以大灰狼的脚力,全力赶路的话,一晚上就能够在两地间跑一个来回。而他若施展全力的话,长程赶路也不会慢大灰狼多少。所以一天的时间,也够他来趟往返,单程更是绝对足够了。 他的这个全力,当然是要靠施展轻功。但他又没什么急事,只是为了赶路就去耗费功力,让他觉着有些不值。所以今天的路程,他并不打算施展轻功全力而行,只打算加快一些步行而去。 另外,则是他现在所学的“鬼影百变”轻功,更适用于短程加变幻身形,具有瞬间提的爆力。但却并不适合长程赶路,用来花费在赶路上,功力的使用方面,其实会造成许多浪费,很不实用。 若是要赶路,也有那种专门适合于长程赶路的轻功,既能节省功力,还不会太累,能够把内力做到更优化使用。虽然度不会太快,但却能保持一定的匀前往,也基本能赶得上一匹马的匀奔跑。 但只是一晚的时间,并不够罗宾立即学会与使用。另外,他也是要测试下不用轻功,只是自己步行加快脚步的话,又需要多少时间。所以,今天的路程,他并不打算用任何轻功。就算有可能赶不到,对他来说也没什么要紧的,顶多就是再在野外露宿一宿而已。 不过能不露宿,也是最好不露宿,他这些天已经在野外露宿够了。所以为了能够在一天内赶到,他今早是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时,就起来赶路了。因为不能完全确定准确的时间,他只能动身的早点,这样才能给他更充足的时间。 好在最后事实证明,不施展轻功,只是全力大步赶路,对他来说,一天的时间也足够了。 在傍晚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罗宾终于沿着河流走出了森林,来到了这个目前距离最近的约克村。 站在一块高地上向下暸望,但见整个约克村并不大,也就约摸百户人家左右,甚至都不到。 整个村子,并没有建立围墙整个圈起来,只是各家各户的围墙都建的并比较高大,以防备晚上野兽进入村子。紧挨着森林,自然是要防备这一点。 虽然因为村民们靠山吃山,经常进山打猎,附近的凶猛野兽都已被消灭干净,要么就是被驱逐进了森林深处。在村子周围的一天路程内,很少再遇到什么大型凶猛野兽。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该防备的自然还是要防备。 村子里最大的那户人家,自然是这个骑士领地那位约克骑士的庄园。远离大部分村民们的建筑,远远地矗立在一个小山丘上,可以俯瞰到整个村子。 庄园的围墙也建造的更高大,像一个小城堡。而且里面的防卫力量,也是全村最强的。 骑士并不具备自己拥有私兵的资格,但往往一个正式的骑士,就需要好几个骑士仆从跟随作战与服侍。所以骑士虽然没资格拥有自己的私兵,却能有自己的仆从兵,一般最多是十个。 另外,正式的骑士往往还会训练一些骑士学徒,带几个弟子。在这些学徒跟随学习期间,也等于是他们的私人武装力量。再加上骑士本身家族的力量,还有服侍他们的仆人。 所以别看这个骑士领很小,比地球上罗宾前世随便可见的一个普通村庄都不如。但那个骑士庄园里的武装力量,恐怕随随便便就能拉出二十来个,乃至更多。 而且正式受封的骑士,也有资格拥有十字弩这些军中才能拥有,民间比较禁止的精良装备。镇压这一个普通的小村子,完全是绰绰有余,再大点儿也能压得住。 虽然这世界的人类大多尚武,基本人人都会两手,但没经过正式训练的普通人,拉在一起也是乌合之众,根本不是骑士以及骑士仆众这些接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精兵们的的对手。 这个世界的大部分国家,都是采取的分封制。一国之内,国王最大。国王之下,则是有公候伯子男这五个爵位。最低的男爵之下,又有正式受封的骑士。 各领主的领地内,也是层层分封,封给自己的封臣们。比如约克村的这位约克骑士,便属于一位劳伦斯男爵的手下,是其封臣。 这个约克村骑士领,也隶属于劳伦斯男爵领,受其管辖。领地内所征收到的税收,也需要上缴一部分给男爵。 这个劳伦斯男爵领,已是出了约翰国王的直属领地范围。罗宾之前在王宫中处查看地图时,便有看到这点。 国王的直属领地,更多集中在山的那一面。而在山的这一边,就属于各领主们的私人领地。有公爵的、候爵的、伯爵的、也有子爵的与男爵的。 有的是一层套一层的隶属关系,也有的是比较独立的。就算是最小的男爵领,只要是独立领地,也可以直接向国王的税收大臣负责,独立去接洽。 不过这种独立领地的情况很少,大部分都是一层套一层的隶属关系。就算有独立的,也基本坚持不了多久,就会被周围更强大的邻居们征服与吞并。 一个王国之内,各领地之间的关系也并不平和,有不少都是持对立态度的,甚至征此有世仇。像这些,只要不威胁到国家统治的,一般国王也很少亲自过问去管,直接让他们自行解决,哪怕展到私斗战争层次,只要涉及的范围不广,也不公管太多。 大家互相过得去就好,不管你打生打死,只要不干涉到国家的统治,国王才懒得管你。反正最好打残了,也正好国王出手收拾,说不定还可以收回自己的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