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自己动手 丰衣足食
(很抱歉,又更晚了) 上了岸边后,罗宾略作休息,便立即带着丑小鸭离开沼泽,又进入了旁边的森林。 进入森林后,罗宾找了些宽大的树叶,临时先给自己编了个简易的树叶裙,遮挡住自己的下半身。 虽然丑小鸭也是雌性,但身为一只天鹅幼鸟,她其实还并没有太明显的性别概念与男女之分。再加上她又是只鸟,许多观念与想法也天生与人类不同,并不介意罗宾是否光着身子,又是什么装扮。更不会对罗宾的坦身露体,瞧得有什么害羞感。甚至害羞是个什么东西,她都不是特别明白。 只是,丑小鸭没什么羞耻心,但罗宾却有。他毕竟做人做惯了,穿衣吃饭,这是多年的习惯,而且在人前穿衣服,这也是一种基本的礼貌。当然,亲密关系的话,那另当别论,不是一回事。 他此时弄个简陋的树叶裙遮挡自己身体,并不是为了丑小鸭考虑,因为他知道丑小鸭不会在意,甚至都没有这个概念。他这么做,完全是因为浑身光溜溜的没有半点遮挡,他自己本身就不习惯。只有遮挡点什么,才会比较安心一些。 另外,完全没东西挡着,每走一步,下身那东西就晃来晃去,其实也比较碍事。还是挡着些更方便点儿,而且也更有安全感。不然完全没有遮挡地晃着,总感觉会比较容易受到伤害。只有挡起来些,才感觉比较安心与安全。 其实就算平常穿衣服,这个部位被伤害到的话,也不是薄薄的布料就能轻易挡住的,也更不是他此时的树叶能够挡下的。这更多的,是一种心理安慰。反正无论如何,都得挡着点儿,不然他自己就十分难受不得劲儿,也很不习惯。 弄了个树叶裙挡住重要部位后,罗宾接下来又采了些较为柔软坚韧的草叶,然后扒了两块树皮当鞋底,给自己弄了个简易的草鞋。 他并不会专业的草鞋编织手法,前世根本没接触过这门手艺,只是在一些电视剧与电视节目里见过。但那当然不可能只是瞧过,就能毫无困难地学会。 所以,他此时的这双草鞋,也就是基本简单地用草叶把树皮给捆到脚底,让脚底下有个鞋底,这样就不会在踩到什么尖利东西时,轻易受伤了。 这森林中落叶积得一层层的,很厚,谁知道下面有可能藏着什么东西。虽然大部分踩上去反而十分柔软,但万一有些尖利的东西,却也是瞧不见,很可能扎到脚。而有些里草的果实也是长满尖刺,或干刺草叶就是锯齿状,长着刺,有的说不定还有毒。 万一他脚被扎破,不但不利于行动,还有可能受伤感染,踩到有毒的还可能中毒。在这人迹罕至的森林中,缺医少药的情况下,无论感染还是中毒,那可都是十分糟糕。弄不好的话,还有可能丧命,那就死得十分无奈与窝囊了。 所以,双脚也必须保护好。他又没练过金钟罩之类的横练功夫,可做不到让双脚刀枪不入。以他现在的内力,也无法做到这点。 弄好草鞋,试着走了两步,跑了两下,没什么太大问题后,罗宾便基本弄好了身上的穿戴。他当然也想弄得更好,有全套的衣服,更结实舒适的鞋子。可眼下条件就是如此,他也只能因陋就简,先草草弄上两样,满足基本的需求。之后有条件的话,再想办法弄得更好。 做好这两样后,罗宾又在附近找了找,折下一根比较笔直的鸡蛋粗树枝,去掉分叉的枝叶,弄了个简易的棍棒,当做自己防身的兵器。另外还捡了些大小较为均匀的碎石子,当做暗器。 在这过程中,他又捡到一片较薄的石片,然后稍做打磨,当做石刀来用。 当被克丽蒂娜再一次变成青蛙的同时,他就立即光洁溜溜,原本身上为出逃而准备的所有东西,都没法再带上。此时可谓身无一物,只能是利用现有条件与身边的东西,自己动手做。 正如他前常听过的一句话说的,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会制造工具。所以虽然现在的条件十分简陋,但罗宾还是尽量想办法弄了几样简易的工具。 接下来,他一边带着丑小鸭在森林中行进的同时,一边以那把石刀削刮着手里的树枝,好削刮的更加光滑趁手。同时,也把两头的折断处削得更整齐一些,这样就不会在使用的过程中因为前端有分叉,而被劈破开。 做完这些后,他还打算把一头削尖,这样就成了一个简易的长矛。有了尖头,杀伤力自然也就更大一些。而且他所学的《五殇真经》里那套“大五行兵诀”,目前与他修炼的肝脏配套的,就正是枪法,他这些日子也已经学了。所以,当然是弄成枪矛后,可以施展的更加顺手,也更具威力。 但他目前的工具并不趁手,那石刀也并不算锋利,所以这个削刮的过程,就要慢了许多。 眼下仍然是深夜,所以罗宾目前的打算,是先找一个落脚的地方休息,他们总不能一晚上不睡。而且大晚上黑灯瞎火地在森林里转,也很容易迷失方向。还是等天亮后再赶路,更为方便。 这个落脚的地方,最好是一个山洞,能够遮风挡雨,同时也比露天场所更安全些,只需要守住洞口就可以。 另外,他们最好能找点儿食物充饥。虽然他们之前出逃时,已经是吃过了晚饭,但经过一场大战后,都消耗不小,自然也需要进食以作补充。所以,非常有必要再来一顿宵夜加餐。 丑小鸭拥有飞行能力,罗宾便让丑小鸭飞出头顶的森林上空,提前探路,看哪边有山洞,然后他们往那边赶过去。 他们另一边是占地极广的沼泽,沼泽中虽然也些起伏,有高处与低处,但整体上是基本一片平坦,自然是不可能有山洞的。何况就算真有可能有,那也是十分潮湿,不可能住人的,所以沼泽这边就不需要探了。 罗宾让丑小鸭以他现在的位置为点,呈一个扇形向其他方向搜索,最远别过三百码,找不到的话就先回来,别瞎找地迷失方向,两人分散了。另外,也需要丑小鸭注意一点安全。毕竟女巫的威胁,还并没有完全解除,对方仍有可能在森林中搜索他们。 如果有现到女巫的踪迹的话,那不用管别的,立马先赶回来,安全最重要。 叮嘱过后,罗宾让丑小鸭先去探路,他则在原地等待。不过,他也不是什么都不干地干坐着原地等。一边继续削刮打磨他手中棍棒的同时,他也一边在附近转悠,采些能吃的野果,搜寻有可能存在的猎物。 在这过程中,他有遇到两条蛇。毕竟还是在沼泽附近,是蛇喜欢出没的地方,遇到也不稀奇。其实他在刚才上岸的过程中,也有遇到一条。但因为当时手中没什么兵器,也就没去招惹,只是施展轻功远远避开了。 现在遇到的这两条,罗宾则没放过,用自己手中的棍棒打死了。关键时刻,蛇肉也是能吃的。而且蛇肉其实算得上相当不错,是道美味,他前世就曾经吃过。 只不过,他会吃却不会做,从没自己做过。而且以他眼下简陋的条件而言,也不可能做出像前世吃过的那般美味。另外,宰杀处理起来也十分麻烦,且还不知道有毒没毒。 所以,这两条蛇他只是做为备选。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他并不打算吃蛇。一时找不下别的话,那就只能勉为其难地暂时将就了。 采摘到的野果,他会先尝一下,一来试试味道如何;二来也是试探到底有没有毒,毕竟这个异世界的大部分物种他并不认识,没法确定。采摘时,他结合前任王子的记忆,尽量采摘王子记忆中认识可以吃或比较类似的野果。这些基本可以确定,是无毒的。 至于万一尝到有毒的,他也不是很怕。一来他只是先尝一小口,就算中毒,也不会中毒太深;二来则是他所修炼的《五殇真经》,以解毒驱毒方面,算是皮有奇效。 他目前是修炼的肝脏,而肝脏本就是人体内最重要的解毒器官。所以修炼的过程中虽然会伤肝,却也能够加强肝脏的功能与这方面的能力,自然也就对解毒更有效果。按《五殇真经》中的描述,如果把这门武功修炼到大成之后,是可以百毒不侵的,到时候什么毒都不怕。而且以内力替他人解毒驱毒,也是颇有奇效。 正因为有这个倚仗,罗宾才敢这么尝试,不怕尝到有毒的。好在尝了几样后,都并没有毒,只是尝到几个特别酸涩难吃的,自然是丢掉。剩余味道较为不错的,他采摘后装到了一个以宽大树叶所制作的简陋容器中。 然后,他就找了块大石坐下,一边先啃着野果,一边继续削刮打磨着手中的棍棒,同时等待着丑小鸭的归来。 等了约有半个小时左右后,他听到头顶上有扑扇翅膀的声音。抬头一瞧,果然不片刻,丑小鸭就飞落了下来,向他叫道:“我回来了!” “怎么样,找到了吗?”罗宾从大石上站起问道,同时伸出手去接住落下的丑小鸭。 丑小鸭见状,便也顺势落到他手臂上,然后抬起翅膀指了一个方向,道:“找到了,在那边,有个小山洞。” 罗宾往丑小鸭所指的方向瞧了一眼,黑灯瞎火的,也分辨不出具体的东南西北,只是点头道:“好,那我们往那边走。” 说罢,他将丑小鸭放置在自己肩头,然后抱起放置野果的树叶容器,拖过早已用草茎捆扎好的那两条死蛇,挥了下手里的棍棒往那边一指,抬腿大步走去。 丑小鸭刚才还没留意到地上的两条死蛇,直到罗宾拖起后才现,不由惊吓了一跳。吓了跳后,才现是死的,便也仍是惊魂难定加不解地道:“你弄两条死蛇干什么?” “吃啊!”罗宾笑道:“如果路上找不到别的猎物的话,那这两条蛇就是我们今晚的宵夜了。” 丑小鸭闻言,不禁恶心了下,缩着头道:“我可不吃这东西。想想就害怕又恶心,你能吃得下去吗?” “如果没有别的食物的话,只剩这两条蛇,那为了填饱肚子,补充消耗,吃不下也得吃。”罗宾说罢,顿了下,又笑着接道“其实我以前吃过,烹饪得法的话,味道其实很不错,很鲜美,是道美味。但我会吃不会做,而且眼下条件简陋,也根本做不出那种味道。但如果真没找到别的猎物,为了填肚子,也就只好将就了。” “我反正是不吃的,我吃水果就行。”尽管罗宾很讲道理地劝了,但丑小鸭还是难以接受。而且以物种而言,蛇也确实不在天鹅的食谱上。天鹅的食物,虽然也包含有水产肉类,但还是以吃水草为主,算是吃素的。 说罢之后,丑小鸭便立即低头啄了一口罗宾怀里所抱着的那堆野果中的一个。 罗宾此时正把这堆野果举在肩头,正对在丑小鸭嘴边,本来就是打算让丑小鸭在路上没事先吃几口的,自然不在意。对于丑小鸭的物种天性,他也不会强制让她改变。所以这两条蛇,主要还是他的食物。 不过在随后一路前往那个山洞的路上,罗宾却是有幸遇到了一窝兔子。现兔子后,罗宾就立即以石子暗器打中了两只野兔。 然后,他便将手中的蛇丢掉,换了两只兔子。相比起来,他觉着还是兔子比蛇更好处理一些,而且不必担心有毒。虽然他现在是不太怕毒,但万一毒性过大的话,他也招架不住。 毕竟他目前的功力,还实在太弱。就算《五殇真经》在解毒方面有奇效,但也架不住毒性过大的。而动物性的毒素,一般来说,是比植物性毒素毒性更大的。 所以现在既然有了更好的选择,罗宾便丢掉了那两条蛇。 其实他前世虽然吃过蛇,但也只是偶然尝鲜地去尝试,并不是特别钟爱与喜欢的。相比起蛇肉这种比较偏门的肉类,他还是更喜欢常见的猪牛羊、鸡鱼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