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 无限世界归来女(5)
“血螨,又叫穴螨,一种专门寄居于人类穴位的寄生虫。它们最初只会栖息于人类的大脑,阻断大脑与身体其他部位的联系,或者轻微地破坏大脑神经……” 莫长英对这种寄生虫居然很有一些了解。 听他说完,叶新绿道:“你怎么会认为它,还了解得这么多?难道你们的修仙界也有这种寄生虫?” 莫长英:“它是灵虫的一种。” “啥?”叶新绿有点惊悚。“这玩意儿居然还是灵虫?” 莫长英:“灵气充足的话,它会成长的很快,比方说,你这个灵魂漩涡里。不过你现在所在的时空,灵气太过稀薄了,它完全没有成长的究竟,不然,原主魏侠肯定早就被吞噬得干干净净。” 这话颇有深意哦!叶新绿淡淡地笑,将玻璃瓶送进了灵魂漩涡,道:“送你了。” 莫长英还真就接了,道了句:“客气!” 叶新绿脸沉了沉,有点无法接受那东西竟然是灵虫,狐疑地又问:“这种小东西怎么用来攻防?” 莫长英:“如此弱小的它自然看不出什么来?”顿了顿,又道:“你确定魏侠的体内就只有这么几只?它们一向是群居的,一般一出现至少是成千……” 当然不是这么几只。要真就只有这么几只,能最后要了原主的命?提起这事叶新绿就一个头两个大,此虫寄居在原主的大脑里都十几年了,虽然没有成长起来,却已繁殖得相当茂盛。 叶新绿想要将它们一一逼出,可得要些时候。 “你得等着。”她无奈地道了句,继续逼出其他的血螨。 小橘:“我不明白,这个魏侠的身体里怎么会钻进这么多小虫子?” 莫长英:“它们在没有修士的控制下,会自谋生路。” 小橘:“怎么自谋生路?” 莫长英:“你们猫族对寄生虫应该不陌生吧。” 小橘想了想,道:“据说是这样,但是我从来没生过虫,我不喜欢那玩意儿,主人好像也不喜欢我身上长那玩意儿。” 莫长英无语了一下下,遂道:“所以,你是说,你对寄生虫一无所知?” 这一修一猫居然聊得很投机。叶新绿则静心驱虫……唉,要是驱虫药能将这种虫子驱出来就好了,可惜不能。 叶新绿正驱虫、装虫的,又弄了几乎一小瓶子的血螨。 “够了。”忽地就听莫长英说道,“有这么多,足够培植起强大的血螨灵虫队伍了。” 叶新绿:“我感觉体内还有。” 莫长英:“我发现你能够买来修仙界的不少东西,剩下的血螨,你直接去那个平台上买驱杀体内灵虫的药剂或者丹药,不就行了。” 所以,这种寄生虫其实是有驱虫药可以医治的。叶新绿抑郁,那谁,你咋不早说? 她很怀疑莫长英就是故意不说的,谁叫她当初硬是把他逼进自己的灵魂漩涡呢,哼! 话说,观众们怎么也不说提醒她一句? 【楚汉河界】:“看到主播这种一脸吃屎似的表情……你到底是怎么了?” 【魅】:“驱虫不是驱得很嗨皮?” 【主播叶新绿】:“你们大家是不是商量好了,故意不告诉我有驱虫药可以驱除这些血螨?”害她在这儿抓虫子抓了好几个小时,天都黑了喂! 【太乙神君】:“那个长英剑仙不是想为你培植血螨灵虫吗,必须得有一定数量的虫子才行吧。你要是服用驱虫药的话,这些血螨被驱出来后就都死了。” 所以我得感谢你们大家一片好心?!叶新绿心中腹诽,怨念深重啊! 【槐梦神姬】:“主播莫气,其实你抓了几个小时的虫子,我们看过来也就是一瞬,没有看到整个过程。我们还没来得及告诉你用驱虫药,你就已经从上午抓虫子抓到现在了。” 好吧,敢情这是直播间系统的锅! 【主播叶新绿】:“前辈这么一解释,我心里好受多了。”那种被耍的感觉淡了那么一点点儿。 【白马银鞍】:“什么大不了事?再说,主播你有什么资格心里不好受?自己知识匮乏,怪得了别人?” 成吧,这位黑粉虽然言语犀利,但不得不说,这些话都说在了点儿上。叶新绿被他说的哑口无言,干脆就去搜神谷网络商城,买了专门驱这种虫子的药剂服下。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修复受损的眼睛和脑组织了。这里的灵气稀薄,导致她并不能动用全部的道力,不过,能动用一些,就能起一定的作用。 道力的修复能力极强,等原主的肉身在她的道力运转之下自然变强,她就从神谷网络商城里买了些修复型丹药。 这些丹药是修士用来修复伤势的,普通凡人的体质并不适合服用,所以叶新绿才运转了一段时间的道力,将这副肉身变强后再来服用。 魏侠的父母在大企业中做高管,动不动就加班,到了晚上九点多,魏母才下班回家,魏父仍旧不见踪影,估计可能又要加班到凌晨了。 魏母回家就敲叶新绿的房门,询问她有没有吃饭什么的。其实他们两人并没有太多时间照顾魏侠,好在魏侠一向懂事,也很懂的自己照顾自己,一直以来,一家三口的日子都过得还算平静安祥。 叶新绿自然回答她说吃过了,让她自己弄夜宵吃,别打赏她复习等等。她还得继续修复这副肉身。 第二天她去电话让赵承英又替她请了一天的假,继续宅在家里修复这副受损的身体。直到第三天黎明时分,她那颗被摘除的眼球终于重新生长出来,着实让她痛得死去活来的。 老实说,以前她虽然穿越到过修仙界,也受过伤什么的,但是彻底断除身体某个零件这种事她以前可从未遇到过,也没试过利用灵力摧动重新长出某个零件是什么感觉。 尤其是眼睛,可说是人类最敏感的部位之一。 如今她也算是真正体验过一回。这种疼是钻心的疼,比原主记忆中摘除眼球后的那种疼都要疼上好多倍。 要不是咬了好几次舌尖,用舌尖的剧痛和口中的咸腥令自己勉强保持了清醒,她恐怕早就疼晕过去了。